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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追劇盜版網站被抄台 視訊軟體衍生資安議題

網路科技便利零接觸 防疫不停機當心非法誤用

2020-05-20
新冠肺炎雖造成實體空間的隔離,網路科技則讓虛擬空間沒有距離。網路固然帶給人類更為便利多元的生活,卻也可能遭到誤用或非法利用。全台最大盜版網站《楓林網》遭抄台、ZOOM引發資安疑慮而被教育平台下架等事件,可作為思考的取徑。

 

新冠肺炎來襲,政府與民間積極採取各種防疫措施,主要的重點就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歐美許多國家甚至封城並頒布大規模的居家禁足令(Stay-at-home Order)。居家隔離與社交疏離(Social Distancing)雖然會讓人與人之間在身體方面產生距離,以降低病毒感染的機率,但在精神方面仍可透過網路科技來維持緊密關係,反倒增進資訊交流的頻率。

居家防疫最怕無聊,需要一些娛樂來消磨時間,例如收聽網路串流音樂,或是透過Netflix、LINE TV、愛奇藝等OTT串流影音平台進行馬拉松追劇,進而與親友在社交平台聊幾句(劇),韓劇《愛的迫降》也跟著火熱延燒,可見一斑。

居家防疫期間總不能都在混日子,在家上課上班也成為隔離但不停機的新趨勢,帶動如ZOOM、微軟的Teams、思科的WebEx等遠距視訊軟體的使用熱潮。即使人們為了防疫而待在家裡,仍可繼續學習與工作,否則教育與經濟將嚴重停滯。

新冠肺炎雖造成實體空間的隔離,網路科技則讓虛擬空間沒有距離。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路科技固然帶給人類更為便利多元的生活,卻也可能遭到誤用或非法利用。在新冠肺炎蔓延期間,全台最大盜版網站《楓林網》遭抄台,以及ZOOM引發資安疑慮而被教育平台下架等事件,可作為思考的取徑。

楓林網追劇網站被抄台

網路追劇的管道很多,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不少非法網站在網路世界野蠻生長,提供琳瑯滿目的影片大全供民眾選擇,但卻妨礙合法業者的營運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於今年(2020)4月8日在桃園八德成功破獲包括全台最大盜版網站《楓林網》(8maple.ru)在內的非法網站。據刑事警察局新聞稿指出,該等非法網站是由兩名工程師利用註冊境外雲端主機架設免費台劇、日劇、韓劇、泰劇、大陸戲劇及歐美戲劇等影視頻道,供不特定民眾觀賞,並創立虛設的廣告公司及利用網路廣告點擊率賺取不法利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重製及公開傳輸等規定,侵權金額將近新台幣10億元。

網路商業平台的運作模式形形色色,商家主要的獲利來源有採廣告模式,也有採訂閱付費模式,或是兩著兼採之,例如影音網站愛奇藝。商業模式與網路科技同樣可說本質上是中性的,可能被合法使用也可能遭非法利用。

以《楓林網》為例,它採取廣告的商業模式,正是網路商業模式的主流,讓民眾可以免費下載影片,並透過網路廣告點擊率賺錢。而《楓林網》透過雲端伺服器的租用與傳輸影片,也是充分運用網路科技。但是它的影片來源卻是他人智慧創作的盜版品,且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非法重製與公開傳輸盜版影片,這就是對於商業模式與網路科技的非法利用。合法業者當然希望取締非法,以導正影視產業的生態。然而,野火燒不盡,吹風吹又生,畢竟網路世界無比廣大,抓不勝抓。一旦被抄台,就另起爐灶或由其他非法業者取而代之,挑戰國家執法的公權力。

ZOOM視訊軟體遭下架

ZOOM是由來自中國山東的袁征在美國矽谷創立公司所推出的遠距視訊軟體,適合作為教學與開會之用,因功能推陳出新且易於操作而獲得廣泛好評。袁征原本在企業視訊服務的新創公司WebEx工作,2011年離開思科並創立ZOOM,更於2019年帶領ZOOM在美國那斯達克掛牌上市,可說是典型的美國夢版本。在新冠肺炎於全球蔓延之際,ZOOM用戶暴增,商機不可限量,股價與業績都逆勢成長,令人驚豔。

在ZOOM被披露資安疑慮之後,行政院於今年4月7日函知各機關倘因業務需求召開遠端視訊會議,其所使用之資通系統不應使用具資通安全疑慮的產品,例如ZOOM,應以國內產品及共同供應契約所列品項為優先。而教育部也據此配合調整因應疫情實施遠距教學之工具,並轉知各級學校全面禁用ZOOM視訊軟體,且將原先置放於教育部教育雲「線上教學便利包」的ZOOM相關使用說明文件全面移除。

面臨外界指摘聲浪,ZOOM的創辦人暨執行長袁征在網路上公開道歉並承諾修補資安漏洞。這其實跟許多新創公司發展的軌跡類似,例如臉書與Google在企業成長過程也曾遭質疑侵害隱私並加以改進。但由於袁征與研發團隊很多來自中國,這也讓ZOOM的發展籠罩一層陰影。ZOOM可說是遠端視訊的科技工具,各種品牌的視訊軟體都會有功能上的優缺點,或多或少有資安的問題。這牽涉到使用者利用視訊工具討論的內容牽涉到多少程度的秘密性。

國家機密、企業的營業秘密、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等內容其實都需要資安保護,但程度會有不同,也有很多內容其實並沒有資安的顧慮。保護程度越高的,需要的科技措施越強,亦可能帶來使用上的不便以及高昂的費用支出,這些都是需要綜合考慮的面向。或許比較務實合理的解決方式是:充分公開各種資訊產品的優缺點與資安問題,經過綜合比較,讓民眾有選擇的自由,也讓廠商有改進的動力。

遠距視訊軟體除了面臨資安疑慮之外,也可能觸及著作權問題。例如,學校教師利用視訊軟體授課時,其授課內容與使用教材資料除自己創作之外,也可能涉及他人享有之著作權。

過往因教室受限在實體空間,外人不易窺視課堂實際上課情形,但隨著線上教學的興起乃至透過視訊軟體授課,上課情形可能被他人看見及錄製以進行蒐證,因此教師除了要保護自己的著作權,也要特別注意避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包括:重製、公開口述及公開傳輸等,教師須注意取得必要之授權及符合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的規定。同樣地,透過視訊軟體進行公司會議討論,也會涉及資安與著作權保護,應妥善因應。

<本文作者:陳佑寰,目前為執業律師。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專攻領域為智慧財產權法、高科技產業議題及資訊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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