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opoint協助企業應做好郵件及網路安全的防護

2008-12-02
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1月24日通過網路垃圾郵件取締的管理辦法:「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將推動正式立法,遏止日益嚴重的垃圾郵件問題。修正後的版本中,明訂「每一封垃圾郵件」,可以求償新台幣500到2000元。其次,並認定透過契約,委託他人「代發」的行為,也視同違法,明定包括:發送者與濫發人,都要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也授權主管機關,「得」要求服務提供者,例如網路業者,採取必要的防制濫發措施,並訂定行政罰則,以利監督。為了協助民眾透過團體訴訟求償,新法中明定:負責團體訴訟的機構,可以向「服務提供者」、「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要求提供濫發人資料,並定有行政罰則,提高業者配合意願。  

此項條例正式立法後,將對企業及服務提供商帶來極大的影響,因為所有發送者都要負起連帶責任,所以如果沒有對於企業網路做好防護,讓郵件系統變成垃圾郵件轉送站,或是公司內部電腦被植入木馬變成垃圾郵件跳板,都可能造成企業須蒙受金錢與形象上的損失。在此法的連坐責任下,企業與服務提供商必須防範於未然,做好郵件系統的防護。  

Cellopoint的郵件管理顧問團隊表示,要做好郵件系統及公司內部網路的防護,IT人員可以採用郵件安全閘道器產品,在第一時間過濾內寄(Inbound)的垃圾郵件、病毒郵件的威脅,減低電腦中毒的風險。而針對外送(Outbound)的郵件,實施內容稽核,預防被感染的電腦傳送垃圾郵件到其它收件人的電子郵箱。有別於其他產品只能針對內寄的郵件進行垃圾及病毒郵件掃描,Cellopoint的產品可對外送的郵件一併進行過濾的動作,以及稽核郵件內文及附件檔案內容。此外郵件安全閘道器產品可以取代郵件主機MTA的功能,防止郵件主機轉送垃圾郵件,如此才能確保網路安全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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