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國內企業依現有的作業流程,建置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在經濟部商業司的指導下、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法所)推動「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aiwan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TPIPAS),於日前舉辦「104年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交流研討會」。
而為了因應9月中甫公告施行之「網際網路零售業暨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暨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資策會更特別邀請具有豐富TPIPAS驗證經驗之科法所蕭崴仁律師、李婉萍研究員,以及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ata Privacy Protection Mark,dp.mark)受證事業代表,從法律及實務層面,分別就子法的施行、TPIPAS管理與稽核常見議題,以及企業內部執行TPIPAS制度推動工作進行明確解析、討論及分享,協助事業瞭解並遵守法規需求。
資策會科法所郭戎晉組長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至今3年有餘,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對企業發展、民眾隱私權之落實日益重要。郭組長引臉書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24日於北京清華大學之演講,表示個人資料之保護也需要明確的使命,了解個資法的用意,堅持個資管理,希望TPIPAS制度不僅能有更多事業加入,更期勉本制度能對台灣個人資料保護帶來改變。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ata Privacy Protection Mark,dp.mark)受證事業代表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林玉堂副理則以自身經驗,與在場嘉賓說明特力屋如何將PDCA導入個資管理,透過風險辨識、風險控制、風險分析與改善執行四大步驟,在有限的資源內將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做到最有效的分配,而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林權政經理也以生動的內容跟與會來賓說明企業因應個資法的困難與挑戰,分就資源配置、個資盤點以及因應制度等因素考量,最後決定以TPIPAS制度作為事業因應個資法要求的最佳對策。
資策會科法所認為,唯有透過主管機關與業者通力合作、確實依個資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方能建構一具備完善個資保護的營運環境;未來資策會科法所也將致力於配合經濟部商業司政策,積極推動TPIPAS制度之實地驗證工作內容與方式,期能提升整體產業之個資管理效能,為消費者打造安心交易購物環境,乃至於提升台灣產業全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