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Data Gartner IT管理 巨量資料 資訊長 資料長 資料 治理

對組織架構進行數位重組 企業興起「資料長」職位

2015-04-27
數位化風潮所帶來的破壞式創新,已經改寫了諸多產業的定義。隨著數位演化不斷前進,業務單位競相掌握巨量資料(Big Data)相關商機,企業對資訊管理的需求也造就出全新角色。我們認為,資訊長(CIO)與資料長(Chief Data Officer,CDO)應帶領企業將組織「數位重組」,以便從中獲益。
現在資料已經成為業務成長關鍵所在,但相關事項極其複雜,管理階層若未能正確聚焦則無法獲致良好成果。當研發、行銷等業務單位忙於掌握資料相關的數位商機之際,法務、人資等其他單位應關注如何確保相關作業符合法規,同時保護公司資訊資產與商譽。由資訊長所帶領的IT單位,必須在促成數位業務以及確保安全合規兩方面同時扮演重要角色。

資料長專司資料 與CIO角色各自不同

然而,現代資訊長一職的負擔日趨沉重,額外職責甚至擴及數位創新、變革管理(Change Management)方案與轉型。因此,資料長這個職位對資料的高效率管理及控制來說將變得空前重要。我們預測,到了2017年,將有25%企業組織設有資料長職位,像銀行、保險等受到政府嚴格規範的產業,比例更將高達50%。Gartner在2014年調查企業執行長(包括410名執行長與高階企業主管)意見後發現,20%的大型企業執行長已責成資料長帶領組織進行數位創新。

設立數位高階主管職並不是為了置換或代替IT高階主管,而是順應數位環境需求的另一種業務高階主管。資訊長不需擔負資料長的職責。數位時代下的資訊長與資料長,應各有不同角色,各自需要不同的技術與能力。

將資料視為企業資產 不只治理更要活用

資料長必備的諸多能力當中,必須具備法律、合規與風險管理的背景,要了解「資料即為資產」,於所在產業具有豐富經歷,同時要了解資料模型化(Data Modeling)相關工具與技術。

Gartner估計,「資料品質不佳」平均每年為每家企業組織帶來1,350萬美元損失,所有企業皆面臨的資料治理問題也在持續惡化當中。這背後有好幾個原因:企業未能跨越組織界線,全面將資料視為資產並加以管理,結果造成某單位的優化資料,對另一個單位來說根本不堪使用。鮮有企業組織能採用一致、通用的語言來了解商業資訊與相關語意,反而持續出現分歧,經常對相同資訊做出互相牴觸的定義。

資料長有幾種途徑可以解決這些問題。資料長可將資料視為企業營運的一部分並加以管理。就組織上來說,資料管理與財務管理、科技管理屬於相同等級,而且同等重要。資料長與資訊長層級相當,只是負責的項目不同。資料長也可以提倡資訊的利用,而不僅只是資料的治理者。資訊治理要能成功,將取決於是否能將資訊視為價值來源而加以利用,而非只是控制與監控資料。

(本文作者現任Gartner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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